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根据州妇联《关于开展年度自治州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伊州妇字〔〕5号),在州直各工委及各县(市)妇联层层推荐的基础上,经州妇联*组审核研究,拟揭晓年度伊犁州最美家庭50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州妇联实名反映。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联系部门:伊犁州妇联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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