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40年代,俾斯麦在波美拉尼亚省接触的那些虔信派教徒们,就对投身此类传教的尝试乐此不疲。玛丽的父亲曾经是这个圈子的中心人物,为了延续宗教改革之后的传统,他特别强调个人与神之间的联系。不过,这个圈子的成员却对由启蒙运动发展而来、强调理性的个人主义持否定态度。相反他们特别注重宗教仪式感。在现实世界中,受虔信派思想鼓舞的封建王朝“神圣同盟”与受启蒙运动影响的*治潮流相对抗;同样,在精神世界里,塔登家族所在的圈子也积极抵御启蒙运动所带来的影响。
俾斯麦对这种传教热情则不屑一顾。他成长在一个受宗教影响不是很强的家庭中,学生时代的老师们也大多具有启蒙思想倾向。作为新教徒受过坚信礼后,他从内心就没把教会当成一回事——至少,他绝不去教堂祷告。在还是青少年的时候,俾斯麦就已经完全不相信祷告了。在大学期间,俾斯麦就因为在宗教问题上“极度无信仰”而非常出名。他的朋友莫里茨和其未婚妻玛丽曾试图劝他加入教会,他马上就表示了怀疑和抗拒。要不是看在和莫里茨的友谊,以及自己对玛丽暗生情愫的份上,他可能早就和他们断了联系。俾斯麦在这一时期的宗教信仰是一种模糊的自然神论,它也是许多启蒙思想家所拥护的。他把神想象成一个坐在安乐椅上的超自然力量,它创造了世界和人类之后就不再关心了,也就不可能和其中的个体再有什么联系。
不过,年初在和哥哥回顾往事时,俾斯麦也曾坦承,“发生在内心和外界的种种事情”使他渐渐改变了对宗教的看法,这种改观还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他最终克服了内心的迷失和空虚。而这种内心的火焰在他挚爱的父亲于年末与世长辞之时,可能就已经燃烧了起来。费迪南德·冯·俾斯麦在74岁的高龄去世并非突然。奥托也告诉妹妹玛薇娜,父亲的死肯定不算是悲剧。不过和英年早逝的母亲相比,他却难以接受父亲的离世,毕竟母亲的死对于他来说更像是一种解脱。听到父亲健康状况恶化的消息后,俾斯麦便放下克涅普霍弗庄园的一切事务,急忙去了申豪森。因为农庄离了俾斯麦根本不行,哥哥伯恩哈特一再催促他赶紧返回波美拉尼亚。尽管如此,奥托还是留在申豪森照顾了父亲8个星期,直至老人撒手人寰。
根本性的转变发生在第二年。玛丽与莫里茨结婚后,俾斯麦与玛丽的来往慢慢减少了,与莫里茨探讨宗教问题的书信往来也逐渐停止了。俾斯麦父亲去世后,这对新婚夫妇开始了新生活,还邀请俾斯麦夏天一道去哈茨山(Harz)旅行。同行的年轻人当中也有约翰娜。显然通过这次出游,俾斯麦第一次对她另眼相待。至少在这之后,俾斯麦积极回应了莫里茨想要恢复书信来往的建议,并借此非常坦诚地试探追求约翰娜的可能性。
他明白,他之前表达的无信仰言论不仅会让约翰娜感到不快,更会在她虔信派父母的面前惹出乱子。俾斯麦曾在年底向约翰娜的父亲写了一封提亲信,因此可以推断,他在宗教信仰方面的真正转变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一个月前,朋友莫里茨的妻子玛丽在布兰肯堡的卡尔德敏庄园(GutCardemin)去世,年仅24岁。与父亲意料之中的故去相比,玛丽的死给俾斯麦的内心带来了新一轮“空虚感”。与此同时,他注意到她虔信派的亲戚们平静地接受了这位年轻女性罹患重症辞世的现实,因为他们拥有异常坚定的信仰,坚信他们会在彼岸重逢,这让俾斯麦非常羡慕。在这样的情况下,俾斯麦的宗教观开始“觉醒”了,他向约翰娜的父亲这样描述道:“在听到我们在卡尔德敏的朋友患重病去世的消息后,我第一次怀着虔诚的心祷告,不去理会我内心中理性的挣扎,带着无能为力的切肤之痛流下了眼泪,这是在我童年时期未曾有过的,我感到了生命的力量。虽然上帝并没有回应我当时的祷告,但他也没有将我拒之门外,我仍然可以向他祷告,祈祷自己不再迷茫,在感到不平和之时还能拥有信仰和对生活的勇气,如果不祷告,我再也不可能认识到它们是如此的重要。”
或许是为了满足他身为虔信派教徒未来岳父的期望,这种表述显得有些夸张。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年的俾斯麦用宗教赢得了自己的新阵地,他在基督教中找到了真正的“信仰和对生活的勇气”。直至生命的尽头,他每天都坚持祷告和诵经。对于他来说,只有按照基督教教义行事,才有可能是有意义而且成功的。不过,他却从来没有把自己看作是上帝的工具。他同上帝之间一直保持着一种私密的联系:他“觉醒”之后,也就很少去教堂礼拜了。很多虔信派教徒也都这么做。当然,俾斯麦从未真正认同他虔信派朋友对信仰充满感性的表白,他受理性思想影响的怀疑论观点仍旧在这方面过于突出。年夏,在婚礼前几个月,俾斯麦就与约翰娜在关于宗教问题的讨论上频繁通信。
在开启生活新篇章后,约翰娜成了俾斯麦坚实婚姻基础不可分割的麦在年给夫人的信中写道:“如果我现在还像当时那样生活,没有信仰,没有你,没有孩子们——我就不会知道,为什么我要像忍受一件脏衬衣一样忍受它。”这样的说法并不是夸大其词。在与他携手走过近半个世纪的妻子故去之后,尽管还拥有对上帝的信仰和生养的3个子女,俾斯麦还是开始消沉了。除了宗教信仰、贵族出身,以及都对诸如莎士比亚和贝多芬这样的流行文化标杆感兴趣之外,这对夫妇起初并没什么共同点。虽然和婆婆不同,她嫁给俾斯麦时已经23岁了,但两人仍有9岁的年龄差距。达盖尔照相法(Daguerrotypie)发明整10年后,两人也有了第一张成像粗糙的照片,从中看得出这是一对差距悬殊的夫妇。新郎身材高大,目光坚定,头发和络腮胡又浓又密,看起来像是一个特别干练的小伙子。在年轻的妻子看来,那个“充满狂野气息”的、“放纵的俾斯麦”恰恰给她未来的婚姻生活带来了乐趣。而且事实上与他一起生活也的确不无聊。
而约翰娜吸引俾斯麦的地方却不那么容易看得出来。画像上的她还算讨人喜欢,深色的眼睛和头发格外引人注意。而摄影这种不加修饰的现实表现方式却能让人明白,为什么申豪森的农民们会对在婚礼后搬过来的她这样窃窃私语:“身为女性,我们这位新娘可并不算漂亮。”照片上的她脸较长,鼻子肥大,一对耳朵也同样突出。尽管新娘继承了父母亲留下的产业,在理财方面却并不擅长,而且在俾斯麦看来本该好好利用的时间却被她荒废了。不考虑两人性生活是否和谐(虽然这并非不重要),长远看来,正如俾斯麦曾评价的那样,她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她是一个好支柱”。对于一个诸事缠身的男人来说,约翰娜是可以伴随其左右的理想型妻子:她永远在公众面前给予他无条件的支持,同时又卸掉了他平衡家庭生活和私人生活方面的包袱。而且因为终于在宗教和私生活方面没什么可让人说三道四的,站在公众面前的俾斯麦的确前途无量。
本文节选自
《俾斯麦:一个普鲁士人和他的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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