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尼亚拉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桶装水乱人心谁之过 [复制链接]

1#

桶装水乱人心谁之过?_产业经济


同一个牌子的桶装水一会儿出现在不合格名单中,一会儿又变成了“放心水”。面对南昌市几个部门近日分别公布的桶装饮用水质量检查报告,消费者一脸茫然:到底该相信谁?而桶装水生产企业说,我们只能稀里糊涂地配合检查,也不知道哪家的检验最权威。


      消费者:该听谁的?


   南昌:同一个牌子的桶装水一会儿出现在不合格名单中,一会儿又变成了“放心水”。


      进入炎炎夏季,“火炉”南昌的桶装水消费市场一下膨胀起来。夏天正是肠道疾病的易感易发期,桶装水质量因此格外受到关注。


  今年6月12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对南昌市部分桶装水进行了质量抽检,并于6月底公布了检验结果,其中南昌碧清纯净水厂的“碧清”桶装水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列入不合格“黑名单”。就在客户纷纷质问企业,甚至要求退订时,7月8日,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碧清水厂颁发了一张“三放心”证书,宣布“碧清”为质量、卫生、信誉“三放心”食品。南昌市60多家桶装水企业只有6家拿到了这一证书,质监局称这6家企业通过了他们连续三个月的质量检验等严格的审核。这一消息立即在当地媒体上发布。


  6月25日,江西几家媒体同时公布了南昌市场部分桶装水质检报告,特别留意了其中江西四方净水有限公司的“四方”净水,因为这是办公室长期订购的桶装水。奇怪的是,有的消息称“四方”净水菌落总数超标,有的称“四方”为唯一达标者。


  面对一家家权威部门发布的不同质检结果,消费者无所适从,有些常年饮用桶装水的单位和家庭为求放心,索性重新拿出了电热水壶烧开水。


     企业:谁是权威?


    深入南昌市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采访中发现,诸多行*执法部门和其委托的检测机构都可以对桶装水进行质量检验,并因此出现了面向消费者的多种质检结果。


  今年二季度,“四方”净水先后接受了6家部门、单位直接或受委托进行的4次质检,检查结果大相径庭。4月15日,南昌市卫生防疫站对“四方”进行卫生监督,检验结果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均合格;4月26日,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国内贸易行业办下属的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四方”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验结果为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均合格;6月12日,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对“四方”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水样委托省卫生厅下属的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菌落总数超标,不合格;6月19日,江西省工商局委托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四方”进行了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合格。


  四方公司董事长杨*女说,我们只能稀里糊涂地配合检查,也不知道哪家的检验最权威。一正一反两种检查结果公布后,消费者觉得奇怪,我们也是一头雾水。食品卫生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一直是质量监督的重点。


  按照职能界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生产领域对桶装水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工商部门在水站等流通领域进行水质监督,这两家部门对桶装水的质检包含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两项内容。卫生监督部门在生产、流通领域对桶装水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只进行微生物指标检验。


  一种水为何检出了两种结果?检验人员的解释是,不同检验机构对桶装水进行检验的技术标准是一致的,即1999年实施的瓶装饮用纯净水国家标准。由于不同部门抽取的水样批次不同,加上水质随检验时温度等条件变化而可能变化,所以出现检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是正常的,这些结果只能代表某一批次水的质量。


    执法部门:利益驱动?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得重复进行。对同一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必须间隔3个月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的检验数据在同一检查周期内可以互用。”“四方”前不久接受的4次检查明显是在同一检查周期内,可为何没有执行检验数据可以互用这一规定?南昌市最早从事桶装水生产的绿世界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思宁不客气地说:利益驱动。


  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玮说,今年二季度他们对“四方”等桶装水进行的卫生监督检验按规定是可以收费的,但考虑到企业会因此指责他们为收钱而检查,所以这次检查一概没有收费,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准备改制为企业的江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却得靠检验费弥补收入不足。今年4月26日,食检站受省质监局委托对“四方”等水厂进行质检时,向被检企业收取了480元的检验费。今年4月底以前,南昌市卫生防疫站是“四方”的监制单位。四方公司从1997年起与市卫生防疫站签定了年度委托检验协议,四方每年交给市防疫站2.5万元检验费,市防疫站则每季度为企业进行一次卫生检验,“四方”的产品外包装上也因此打上了“南昌市卫生防疫站监制”的标识。


  检验收费的情况并不只是个例。绿世界公司出示的一张盖有“南昌县技术监督局财*专用章”的940元的收据,填写的收费项目是“技术咨询服务”。绿世界解释说,这是去年9月他们来公司进行质量检验的收费,当时收了1000多元钱,开了两张收据,一张以检验费名义,一张以技术咨询服务名义。南昌市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科科长王仪信称,桶装水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一般由防疫部门发放,因为水厂要向发证的防疫站交检验费,所以出现了区防疫站跟市防疫站、区站跟区站抢水厂的事。采访得知,碧清一年要向给其发证的西湖区防疫站交3000元检测费,绿世界也要向南昌市防疫站交几千元检测费。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刁难,一些桶装水企业纷纷以各种方式寻找“保护”。碧清水厂请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南昌市质监所定期为企业进行水质检测,并在包装上打上了“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所检测出厂”的字样,一年花费近万元。最早拿到“三放心”食品证书的绿世界公司透露说,他们参加南昌市质监局的“三放心”食品评选活动共交了5000元检测费。我国的《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南昌市桶装水企业大多是小型民营企业,目前仅开拓出南昌十分之一的饮用水市场。企业呼吁,有关执法部门应该既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又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新华视点” 刘菁 李兴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